3月15日上午,万源市举行第42个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活动,此次活动由万源市人民政府主办,由万源市消费者协会、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,由万源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协办。活动以“优化消费环境·激发消费活力”主题,充分展示了全市2023年度消费维权的成果,发布了2024年“激发消费活 力”年主题。市政府副市长胡孝刚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尹鹏、市商务局副局长刘飞宏等领导出席活动并致辞。市农村农业局、市烟草专卖局、市综合执法局、市经信局、市卫健局、古东关街道办等相关部门代表,金融、保险、个体等企业代表参与活动。
下倡议和承诺:
一是要做好“激发消费活力”的推动者。作为经营者,要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,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,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。同时,创新消费模式,改善消费条件,增加消费场景,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。
二是要争做“激发消费活力”的践行者。作为经营者,要强化自律,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,严格落实“三包”义务,诚信守法经营。切实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,积极处理消费纠纷。积极参与治理过度包装、反对餐饮浪费等活动,坚持倡导文明、健康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。
三是要做知法守法的经营者,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。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,更是法治经济。全体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要把学习法律、遵守法律、宣传法律作为创业发展的头等大事,自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学习好、遵守好、宣传好。
四是要做诚实守信的经营者,当好消费者的服务员。人无信不立,业无信不兴。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发展的必然要求。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要严把产品和服务质量关,守住诚信底线,真正做到顾客至上、童叟无欺。
五是要做抵制假劣的践行者,当好市场秩序的监督员。假冒伪劣商品,是市场经营中的“毒瘤”,是阻碍经济发展的“绊脚石”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全体会员和广大经营者,要充分认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极端危害性,坚决予以抵制,自觉做到不制假、不售假,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自我约束、彼此监督。
活动中为纪念“3·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、为落实“激发消费活力”消费维权年主题,进一步凝聚力量,共同营造放心、舒心的消费环境,万源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唐久为,代表协会全体会员、广大经营者向全体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出如
下倡议和承诺:
一是要做好“激发消费活力”的推动者。作为经营者,要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,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,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。同时,创新消费模式,改善消费条件,增加消费场景,促进消费潜力充分释放。
二是要争做“激发消费活力”的践行者。作为经营者,要强化自律,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,严格落实“三包”义务,诚信守法经营。切实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,积极处理消费纠纷。积极参与治理过度包装、反对餐饮浪费等活动,坚持倡导文明、健康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。
三是要做知法守法的经营者,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。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,更是法治经济。全体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要把学习法律、遵守法律、宣传法律作为创业发展的头等大事,自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学习好、遵守好、宣传好。
四是要做诚实守信的经营者,当好消费者的服务员。人无信不立,业无信不兴。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发展的必然要求。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要严把产品和服务质量关,守住诚信底线,真正做到顾客至上、童叟无欺。
五是要做抵制假劣的践行者,当好市场秩序的监督员。假冒伪劣商品,是市场经营中的“毒瘤”,是阻碍经济发展的“绊脚石”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全体会员和广大经营者,要充分认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极端危害性,坚决予以抵制,自觉做到不制假、不售假,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自我约束、彼此监督。
活动现场,工作人员还设立了咨询台、投诉台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受理投诉、悬挂条幅、真假商品对比鉴别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,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,面对面、零距离的讲解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。市管局工作人员耐心讲解:“大家看这个热水器,它必须有强制性 3C 认证标识,还要有产品名称、有厂名和厂址,要有产品合格证,这样的产品才能正常使用,像这个热水器就没有任何的产品标识,它没有 3C 认证,生产厂家也没有,所以说它既不安全,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产品”。
整个活动过程中个私协会企业会员志愿者,主动在活动现场 宣讲惠民惠企政策、发放宣传资料、讲解相关消费维权等常识, 特别是对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进行维权和投诉?如何防范非 法集资?如何防范电信诈骗?等相关金融风险进行了现场讲解, 让广大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,健康美好地生活。 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进一步熟悉和了解消费者维权方面的政策法 规,激发消费者消费信心,提升市场消费活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