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日开始执行!达州出台“十条措施”!
2023-11-16 15:22:40   来源:     作者:  点击:
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
促进惠企便民政策落地见效
市城管执法局
制定出台了城市管理惠企便民“十条措施”

一、支持商业促销活动

允许罗浮广场、仁和新城、红星美凯龙、十里水街、铁建广场、升华广场、好一新奥莱购物广场、时代天成、新世纪百货、通洲商厦、世纪隆等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(商场)利用退红空间规范有序开展商业促销活动。二、鼓励开展展销活动

 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利用中心广场、罗浮广场、仁和新城广场、红星美凯龙广场、巴山大剧院广场、香榭国际广场、信德广场、天益广场、三里古街、仙鹤广场、领域广场、南滨广场、佳乐广场、锦华广场、杨柳商贸物流园区等举办车展、房产交易、农产品展销、建材博览、旅游展示、体育娱乐等活动。
三、助力特色街区打造

 支持大北街、三圣宫步行街、柴市街、徐公祠、荷叶街、来凤路、万兴路、万家巷、春兰路北段、金兰路、黄马湾路、野茅溪路、裕溪街、健身路、南大街、三里古街、兴达路、文兴街、阳光耍都等“特色街区”商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,设置造型各异、风格独特的店招店牌,展示店铺特色。
四、方便车辆临时停放

 在商业较为集中且符合条件的路段,设置临时卸货点,方便企业、商户占道装卸货物。在不影响车辆、行人安全通行的前提下,物流、快递车辆可临时停放收纳、投递货物。
五、强化便民服务供给

 各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,引导自产自销农户、小商小贩进入通川桥土烟临时摊区、黄泥扁临时摊区、洲河花园临时摊区、住院部临时摊区、江湾城临时摊区、万兴路夜市街区、通锦美食夜市街区、澜湖郡夜市街区、通川桥南临时摊区、石家湾临时摊区、杨柳临时摊区、县医院临时摊区、南滨社区临时摊区、一新国际临时摊区、江南世家临时摊区等便民服务点,规范设摊经营。
六、减免城市占道费用

 经审批同意占用城市道路开展经营性活动的企业和自然人,免缴城市道路占用费;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施工、堆放物料的,按照收费标准下限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。
七、缩短行政审批时限

 申请开展商业促销活动、张贴张挂宣传品、占道施工的,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。对水电气外线工程施工报建涉及的占用挖掘道路审批、非重点排水户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。
八、开启“执法岗亭+”服务模式

 面向市民全面开放执法岗亭,为市民提供“热可纳凉、冷可取暖、雨可栖身、渴可饮水、累可歇脚”等便民服务,使城管执法岗亭转变成为贴心服务市民的爱心驿站。
九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

 建立“无事不扰、有事必到”管理机制,做到“进一次门,查多项事”,对餐饮服务企业(个人)实行“店招设置、油烟排放、燃气安全、排水、餐厨垃圾处置”多项合一检查,对市政工程项目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不涉及生态环境风险、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建设项目,加强服务管理,做到基础资料一次收集到位,执法检查一次检查到位。
十、实行“四不处罚”

 占道经营、乱堆乱放等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不予处罚;餐饮集中路段,18:30至21:00店外有序摆放等候座椅、地面干净、无大声喧哗扰民的不予处罚;门店首次开业经营,在门前三包区域内占道展示和宣传,未办理许可手续并整改的,不予处罚;门店玻璃和立面张贴小广告宣传品的、悬挂拖把等物品并及时整改的,不予处罚。

 

以上措施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1年。


上一篇: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
下一篇:重磅!支持民营经济25条举措发布